较初,CB体系是由CEE(前欧洲“电气设备合格测试国家**”)发起的,并于1985年并入IEC。
IECEE CB体系是电工产品安全测试报告互认的**个真正的国际体系。各个国家的国家认证机构(NCB)之间形成多边协议,制造商可以凭借一个NCB颁发的CB测试证书获得CB体系的其他成员国的国家认证。
CB体系基于国际IEC标准。如果一些成员国的国家标准还不能完全与IEC标准一致,也允许国家差异的存在,但应向其他成员公布。CB体系利用CB测试证书来证实产品样品已经成功地通过了适当的测试,并符合相关的IEC要求和有关成员国的要求。
CB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其手段是通过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统一协调以及产品认证机构的合作,而使制造商更接近于理想的“一次测试,多处适用”的目标。
IECEE表示“The IEC System for Conformit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 “国际电工**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CB体系的正式名称是“Scheme of the IECEE for Mutual Recognition of Test Certificat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 “IECEE电工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CB体系的缩写名称意思是“Certification Bodies’ Scheme” – “认证机构体系”。
CB体系覆盖的产品是IECEE系统所承认的IEC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当三个以上的成员国宣布他们希望并支持某种标准加入CB体系时,新的IEC标准将被CB体系采用。使用的IEC标准发布在CB公报和IECEE网站上。
电磁兼容性(EMC)没有纳入CB体系,除非所使用的IEC标准特别要求。但是,CB体系已经开始向其成员调查他们对与安全测试一起进行EMC测量的意愿。这一调研的结果将公布在以此为主题的CB公报上。
申请CB 证书,对申请人有哪些要求,可以把多个申请人,多个工厂放在一次申请,一次 测试可以吗?
申请人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实体。申请人若委托代理人办理获得CB 测试证书事宜时,应向发证机构提交委托书。通过一次申请﹑一次测试所获得的CB 测试证书可以覆盖制造该产品的一个或几个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工厂,但是每张CB 测试证书对应的申请人只能是一个。如果申请包含多个工厂时,申请人应标明每个工厂的地址,且应提交保证来自不同工厂的产品都是相同的证明(声明)。申请人可以要求对目前CB 体系中已有的其他CB 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差异进行测试。当申请人/ 制造商/ 生产厂信息中有任何一个地址所在地为非IECEE 成员国时,申请人应对每份颁发的CB 测试证书向IECEE 交纳附加费。
因此,不仅在经济上受到损失,同时也丧失了信誉。如何取得进口国的认证合格证书,可以采用两种程序来获得该证书:**种程序是产品
已经获得CB测试证书,使用该证书附带CB测试报告向进口国申请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二种程序是产品未获得CB测试证书,直接向进口国
申请该国的认证合格证书,若采用*二种程序,申请人首先就得按进口国的国家认证机构规定的样品数量,送样品到该国*的检测试验室
进行测试,还要支付测试费用。
样品测试合格后,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派审查员或委托我国的检测站对申请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可以获得该国的认
证合格证书,使用他们的标志,若采用**种程序,申请人只需将获得的CB测试证书及CB测试报告(井附有按该国提出的差异项目的测试结果)寄到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不需寄送样品或仅寄个别样品复核,即可认可测试结果,*后该国的国家认证机构对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合格,就可获得认证合格证书,可使用该国认证机构的标志。
要求样品的目的是为了证实产品与较初发证NCB测试的产品是一致的,而且已经覆盖了国家差异。
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
国家差异
国家差异是某个国家的标准与相应的国际标准之间的差别。所有加入CB体系国家的国家差异都提交给IECEE秘书处,并发布在CB公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