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体系的范围
CB体系覆盖的产品是IECEE系统所承认的IEC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当三个以上的成员国宣布他们希望并支持某种标准加入CB体系时,新的IEC标准将被CB体系采用。目前使用的IEC标准发布在CB公报和IECEE网站上。
目前电磁兼容性(EMC)没有纳入CB体系,除非所使用的IEC标准特别要求。但是,CB体系已经开始向其成员调查他们对与安全测试一起进行EMC测量的意愿。这一调研的结果将公布在以此为主题的CB公报上。
较初,CB体系是由CEE(前欧洲“电气设备合格测试国家**”)发起的,并于1985年并入IEC。
IECEE CB体系是电工产品安全测试报告互认的**个真正的国际体系。各个国家的国家认证机构(NCB)之间形成多边协议,制造商可以凭借一个NCB颁发的CB测试证书获得CB体系的其他成员国的国家认证。
CB体系基于国际IEC标准。如果一些成员国的国家标准还不能完全与IEC标准一致,也允许国家差异的存在,但应向其他成员公布。CB体系利用CB测试证书来证实产品样品已经成功地通过了适当的测试,并符合相关的IEC要求和有关成员国的要求。
CB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国际贸易,其手段是通过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统一协调以及产品认证机构的合作,而使制造商更接近于理想的“一次测试,多处适用”的目标。
IECEE表示“The IEC System for Conformity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 – “国际电工**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CB体系的正式名称是“Scheme of the IECEE for Mutual Recognition of Test Certificate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 “IECEE电工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CB体系的缩写名称意思是“Certification Bodies’ Scheme” – “认证机构体系”。
CB体系覆盖的产品是IECEE系统所承认的IEC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当三个以上的成员国宣布他们希望并支持某种标准加入CB体系时,新的IEC标准将被CB体系采用。使用的IEC标准发布在CB公报和IECEE网站上。
电磁兼容性(EMC)没有纳入CB体系,除非所使用的IEC标准特别要求。但是,CB体系已经开始向其成员调查他们对与安全测试一起进行EMC测量的意愿。这一调研的结果将公布在以此为主题的CB公报上。
一张CB 证书可以使用多个商标吗?如若发生变更该怎样处理?
在申请CB 证书时可以同时使用多个商标。根据IECEE 规则要求, 自2006年1 月1 日起, 每张CB 证书只能对应一个商标品牌, 每个申请单元中只能包含一个商标品牌(Brand name), 如果产品具有多个商标品牌, 应分别提交申请。申请人应确保这些商标已注册或经过商标持有人的授权。如果是商标持有人授权申请人使用,则必须有相关授权证明。如果商标发生变更,申请人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发证机构按照变更情况处理,变更次数不作限制。
电力电缆CB证书如何申请,主要流程是什么?
答:企业可在本土便捷地通过CQC产品认证业务在线申办系统提交CB认证申请。主要认证环节为型式试验,不需工厂检查及获证后的监督。企业在送样通过CBTL(国内为电缆研究所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试验以及CQC的合格评定后,即可获得CQC颁发的CB测试证书及测试报告,该证书及报告将可以得到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瑞典和波兰等多个IECEE成员国NCB的认可,用于转换国外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也可为其他采用IEC电力电缆标准国家的用户所认同。
CQC目前可同时为企业提供CQC CB一站式认证服务,即企业可通过一次申请,一次检测,同时获得CQC CB两份电力电缆证书,不但提高认证速度,缩短检测认证周期,也为企业节约了检测认证成本。
IEC60502标准与我国的差异点在哪里?
答:我国电力电缆国家标准GB/T12706.1-2008和GB/T12706.2-2008分别对IEC60502-1:2004和IEC60502-2:2005标准修改后采用,国标的主要差异在于以下方面。
1.明确了电缆用铜带材料的要求,增加了铜带材料要求内容。
2.明确了电缆用铠装钢带材料的要求,增加了铠装钢带材料要求内容。
3.为保证挤包隔离套和外护套质量,增加了挤包隔离套和外护套火花
一、CB认证:
CB体系(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的IEC体系)是IECEE运作的-个国际体系,IECEE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IEC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
试,其测试结果即CB测试报告和CB测试证书在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的体系。目的是为了减少由于必须满足不同国家认证或批准准则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壁垒。所以CB证书是各国用于衡量进口产品是否达到国际社会公认标准的凭证,并且通过真正省略多次重复的验证,避免了一个麻烦、费时而且昂贵的过程。
CB证书认可国家:
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国、土耳其、乌克兰、英国、美国、南斯拉夫
-申请人可以要求NCB根据产品销往国的国家差异测试产品。
制造商要获得目标市场的产品认证包含以下程序:
-向目标国家的NCB提交的申请;
-CB测试证书;
-CB测试报告(可以包括国家差异);
-当目标市场的NCB要求时,向其提供产品样品。
要求样品的目的是为了证实产品与较初发证NCB测试的产品是一致的,而且已经覆盖了国家差异。
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
cB测试证书的颁发试验结果合格,由ccEE向申请人颁发cB测试证书,并附CB测试报告的原件,如果申请书含差异试验,则附有附加试验报告。
1.用英文(打字)填写CB测试证书申请书。
2.中国电工产品认证**英文名称应填写在申请书首页右上部的四个小黑点之间。
3。申请日期要填写清楚。
4。如果申请人与制造厂是同一单位就分别在栏内填写相同的名称和地址。
5.整机中使用的已获得CB测试证书的元件栏内,如有,应填元件名称及其cB证书号。
6.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的名字用打字讥打出汉语拼音,同时法人代表亲自签字。
CB(认证机构)流程基于 IECEE“电工产品合格测试和认证的世界体系”的国际协议 而建立。它是该体系内的国家认证机构之间的协议,致力于电工产品审核结果的相互认可。 参加 CB 体系的国家来自包括主要的工业化国家在内的 53 个国家的*机构,均隶属于CB 认证流程—它被认为是欧盟内许多国家(包括那些尚未成为正式成员国的国家) 的国内认证的基础。CB 认证仅为样品检测。如果在转换国外认证标志时,则需要进行工厂 检查。CB 证书必须与 CB 测试报告同时出示才有效。申请人在申请 CB 证书时,应注意先向 CQC 及 CBTL 说明欲出口的国家/地区,以便认证机构帮助了解该国家的标准差异情况, 及时安排差异实验,避免申请人向外国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申请时再补做实验,推迟认可 过程和投入更多的费用。 CB 认证在 CB 体系成员国中适用,覆盖了**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CE 标 志适用欧盟等 28 个欧洲国家。CB 认证仅仅覆盖了安全要求,即使 CB 认证包含了欧盟的 差异,但如果该产品还被其他欧盟指令覆盖时(如电磁兼容 EMC、机械指令等),其 CB 认证就不能表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只能表明该产品已符合 CE 标志的低电压指令 (LVD)的要求,尚不能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志,必须补充相关的电磁兼容 EMC 等测试。 CE 标志包含了多个指令,但当产品仅适用于低电压指令(LVD)时,包含欧盟差异的 CB 认证就证明已符合 CE 标志的要求,企业因此可在产品上粘贴 CE 标志
国家认证机构(NCB)是向电工产品颁发国家范围内认可的合格证书的认证机构。要成为CB体系的成员,NCB的内部质量系统和技术能力必须达到特定的要求。一个NCB按其资格可以分为认可NCB或者发证/认可NCB。
认可NCB
一个NCB认可其它发证NCB颁发的CB测试证书和CB测试报告,并以此作为在特定的产品领域和标准范围内颁发其自己的国家证书和标志的依据。
认可NCB不自动具有颁发CB测试证书的权力。
发证/认可NCB
发证NCB除了行使认可NCB的职能外,有权在其登记的标准范围内颁发CB测试证书。
发证/认可NCB的认可范围可以大于其发证范围。发证和认可范围都公布在网站上相关的“范围”区域内。
CB实验室(CBTL)是CB体系接受的实验室,它在特定NCB的责任之下对一个或多个产品类别进行测试并颁发CB测试报告。CB实验室可以在CB体系中与不同的NCB联合,但是当它与多个NCB合作时,对于某个确定的产品类别(例如OFF)的测试,只能与一个NCB合作进行。
CB报告是一种标准化的报告,它以一种逐条清单的形式列举相关IEC标准的要求。报告提供要求的所有测试、测量、验证、检查和评价的结果,这些结果应清楚且无歧义。报告还包含照片、电路图表、图片以及产品描述。根据CB体系的规则,CB测试证书只有在与CB测试报告一起提供时才有效。
申请CB 证书,对申请人有哪些要求,可以把多个申请人,多个工厂放在一次申请,一次 测试可以吗?
申请人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实体。申请人若委托代理人办理获得CB 测试证书事宜时,应向发证机构提交委托书。通过一次申请﹑一次测试所获得的CB 测试证书可以覆盖制造该产品的一个或几个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工厂,但是每张CB 测试证书对应的申请人只能是一个。如果申请包含多个工厂时,申请人应标明每个工厂的地址,且应提交保证来自不同工厂的产品都是相同的证明(声明)。申请人可以要求对目前CB 体系中已有的其他CB 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差异进行测试。当申请人/ 制造商/ 生产厂信息中有任何一个地址所在地为非IECEE 成员国时,申请人应对每份颁发的CB 测试证书向IECEE 交纳附加费。